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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上半年实验室仪器设备 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编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5-07-01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按照《新疆大学2022-2024年“双一流”和“部区合建”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关于开展 2025 年上半年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于2023年5月19日至6月27日期间,对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展开了全面检查。

    本次检查范围为:1.各教学、科研单位属于学校固定资产的10万元以上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软件;2.2022-2024年“双一流”和“部区合建”建设项目中购置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对仪器设备和软件的管理情况、10万元以上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软件使用记录的准确性以及2022-2024年“双一流”和“部区合建”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逐项检查。

    在本次检查过程中,各单位积极响应学校关于仪器设备管理的要求,扎实推动设备验收、使用和管理等工作。整体而言,仪器设备管理规范有序,设备使用情况整体良好。然而在检查中也暴露出个别单位在仪器设备管理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部分仪器设备及软件管理不到位,个别仪器设备无使用记录本或者使用记录不规范。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迅速行动,及时完成了整改工作,仪器设备管理的规范性得到显著提升。希望校内各单位持续高度重视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管理体系,确保学校仪器设备能够安全、高效地服务于教学科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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